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安徽三联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三联院学字〔2026〕3号)要求,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一般为从事专职辅导员或学生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且有一定统筹管理经验与能力的相关人员。每人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成员一般为8-10人。
2.工作室主持人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所在院部(部门)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特色鲜明,富有成效。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具有先进的工作理念、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扎实的学生工作效果。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前3位),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1项,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1项,或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指导学生竞赛取得较好成绩等。
二、建设周期
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3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年度阶段性检查评估与3年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三、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立项。拟申报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根据《安徽三联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通知要求提出申请,招募工作室成员,确定建设方向及发展规划,并填报《安徽三联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于3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c@slu.edu.cn,纸质版(一式六份)提交至学生处办公室A101。
2.专家评审。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对符合立项要求的工作室进行公示并立项。
3.挂牌运行。对通过公示立项的工作室进行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安徽三联学院学生处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安徽三联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