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事务发展中心是学校的重要窗口。中心本着“让学生满意、请家长放心”的宗旨,以“学生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满足学生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激励学生的发展是我们工作的奋斗目标,维护学生的权益是我们工作的神圣职责”为原则,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向社会和全校师生员工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树立“为全校学生和各学院做好服务工作”的理念。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文明用语,热情周到,有信必复、有电必接、有问必答、有答必明。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外来人员来我中心办事,原则上立即处理,并告知办结时间。除公休日、节假日外,一般事项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学籍证明、助学贷款证明等可随到随办。
四、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网上报修服务”等建设。中心开通助学贷款咨询电话(63839391)、各种职业资格证咨询电话(63836373)、医保咨询电话(63830643)、学生权益维护电话(63830739)和主任投诉电话(63830739)。
五、政务公开。各岗位的职责,办事程序,学生奖励,勤工助学等均在网站上公布。
六、接受监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设立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工作意见箱,接受社会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制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执行服务承诺的工作人员予以惩处。
以上承诺,请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