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以“高效、勤勉、务实、廉洁”的工作要求,为树立学校和大学生事务发展中心的良好形象,提升服务学生的水平,特制定首问责任制。
一、首先接待外来人员到中心办事或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接待人。
二、首问接待人应该热情接待问询人(或接听电话),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
三、首问接待人对问询人所问问题应作以下处理:
1、问询人所问询或需办理的事项是首问接待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必须认真、热情地作解答、说明、办理等处理。问询人所问情况,属于咨询性质,不管是否属于自己分工负责,首问接待人应尽力予以解答,不能推诿。
2、问询人所问询或办理的事项是中心其他人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负责将询问人引领到该工作人员处或请该工作人员来接听电话。若该工作人员不在,应设法立刻通知该工作人员。若该工作人员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回来,应问明回来的时间,告知问询人,并将问询人联系方式记录下来以转达该工作人员。
3、问询人需办理的事项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首问接待人详细地给问询人说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的地点以及前往的路径(或电话),必要时(如重要用人单位代表、中学负责人等)应引领到相关部门,或电话联系,请对方来人接待。
4、问询人所问情况需中心主任、副主任办理的,参照2、3款处理。
四、被首问接待人介绍、引领过来的问询人,所有工作人员应按第三条第1款处理。
五、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记录,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