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三联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安徽三联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其组成如下:
一、校评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就业实训处、团委负责人组成,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审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等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金会庆(院长)
副组长:金美莲(常务副院长)
鲁先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方劲松(学生处处长)
蔡文芬(教务处处长)
罗 忠(就业实训处常务副处长)
李 燕(团委副书记)
二、校评选委员会
校评选委员会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和审核工作。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如下:
主 任:鲁先长(兼)(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方劲松(学生处处长)
蔡文芬(教务处处长)
成 员:张树林 交通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曹艳平 护理学院院长
薛 峰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杜习英 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
宋梦岚 商学院执行院长
傅 炜 人文经济学院执行院长
孙 义 艺术学院执行院长
陶向龙 外语学院院长
奚欣华 外语学院副院长
陈 明 交通工程学院学管副院长
孙 宇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学管副院长
陈勤俭 计算机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
张 健 商学院学管副院长
鲁旗会 人文经济学院学管副院长
潘玉廉 艺术学院学管副院长
吴月星 外语学院学管副院长
石胜宏 护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施庆晖(学生处副处长)
罗 忠(就业实训处常务副处长)
李 燕(团委副书记)
三、学院评选工作组
各学院相应成立二级评选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评选工作。工作组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特此通知。
安徽三联学院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