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学生证是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为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我院学生证的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三联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试行)
高等学校学生证是高等学校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为加强我院学生证的管理,规范学生证的核发和补发,减少不爱护、不重视学生证的现象,也是为了防止一人持有多证在学院和社会上使用,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我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学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发给学生证。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一名学生只能持一个学生证。学生应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不准转借他人,不准擅自涂改。
三、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由辅导员统一将学生证收齐办理学期注册手续,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证无效。
四、学生证中记载的乘车区间和到达站。如果家长工作调动,家庭地址迁移需更改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更改补办申请表》,辅导员和系(院)把关核实,到财务处缴费(工本费5元)后,凭家长所在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到学生处办理更改换证。
五、学生证如损坏,需要换新,学生要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更改补办申请表》,由所在系(院)审批,并到财务处缴费后,持损坏的学生证到学生处办理换证。
六、学生证如遗失,学生本人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更改补办申请表》,经辅导员、系(院)审查批准,到财务处缴费后,凭《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更改补办申请表》、财务缴费凭证、登报声明原件一份,学生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到学生处办理。每个月10号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生处,次月10号以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补办的学生证。
七、学生证丢失后未及时进行声明或挂失者,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丢失学生证,补发后又找到的,应将找回的学生证交学生处,再由学生处统一注销。
九、凡拾到学生证,应立即交学生处或保卫处,慎防他人利用学生证进行不法活动,损害学校的名誉和学生的利益。
十、学生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必须将学生证交回所在系(院),再由系(院)集中统一交学生处注销,方可离校。
十一、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