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使全体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节日期间是学生安全易发和高发时段,要从维护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安全维稳责任制,将学生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班级在放假前要普遍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认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把法制、校纪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新的宿舍学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院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三、各院(系)、(宿管办)要在放假前组织辅导员和学生自律委员会对本院(系)学生寝室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对影响学生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清查,对存在的隐患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要组织本院(系)全体学生对各自寝室及教室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迎接国庆节的到来。
辅导员要对学生校外私自租房居住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擅自校外租房居住的要限期搬回。
四、节日期间要在留校学生中成立“节假日学生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系)留校学生的管理和信息反馈工作。院(系)要将留校生信息汇总给节假日学生工作管理小组,节假日学生工作管理小组负责人须每天利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学管副主任反馈一次信息,保持信息系统畅通。要教育留校学生遵守临时组织管理,严格请假制度,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严禁在寝室内违章用电和明火自炊,严禁酗酒,严禁带校外人员留宿,不参加高危险活动,不夜不归宿。
离校学生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注明去向,乘坐交通工具、去向联系方式。由院(系)保管备案。离校时要切断寝室电源、关好门窗、按学院规定时间返校。
利用假期在校外兼职的学生要告知辅导员和家长,要清晰工作岗位和性质。注意自我安全防范,防止上当受骗,不到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工作。
五、各院(系)不得集体组织学生旅游等校外娱乐活动,确需组织的要做好方案报学院批准。
六、各院(系)放假前将本院(系)节假日学生工作管理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房号、联系方式及各院(系)留校生人数送院总值班室及宿管办各一份。
节日期间所有学工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节后学生上课当日各院(系)要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并于当日下午2:30将有关信息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
2010年9月15日